不堪同居虐待的婚姻
我跟先生結婚近四年,這段期間他總是發脾氣時就會動手打我。大約今年六月,他把我打慘的途中,我打電話給我朋友,我朋友幫我錄下了整段家暴的過程約十五分鐘。其中有很清楚的對話顯示他正在打我,因為有明白的講說『我就是要打你!就是要打!(講一句、打一下的啪~啪~)
還提醒我說他前任女友是如何被他打到眼睛差點失明,而且他也有可能會那樣對待我…等等之類的恐嚇字眼!
接下來將近三四天的時間他就把我顧著,所以我根本找不到時間可以去驗傷!
直到上個月,他開始出門晚上都不回家,幾乎每天都沒有在家裡睡覺,回家就是只有洗澡換衣服。我只要一問“你昨天去哪裡了?”他就開始抓狂,不只打罵我,連小孩都不放過。他常常跟我說他討厭這個小孩(寶寶才八個多月),還揚言要帶著他一起去自殺,不然就是說要把他從從樓上下去之類的話。
我有錄音錄到的是他說要帶著他去自殺…又說要拿熱湯燙我們…而且也真的拿東西砸我跟小孩…小孩嚇到哭,他還說“哭瞎小?”接著就是一陣拳打腳踢的聲音…
我現在帶著我的小孩已經回我娘家住,我有到派出所去填過家暴通報表了。我不知道我下一步該怎麼做,我要的是兩個小孩子的監護權,或者能夠兩個小孩都跟著我。可是警察跟我說我沒有任何驗傷單,家暴證據不足,就算離婚,監護權一定是父親優先,況且我並沒有經濟能力,就算他恐嚇要對小孩怎樣,也是針對大人,並不代表這樣就是有對小孩家暴(難道言語暴力不算嗎?)
可是我大兒子(三歲)從出生到現在就都一直是我娘家在帶的,我小兒子雖然是跟我們住,白天給保母帶之外,晚上可說是我自己一個人在帶的,他現在九個月了,他爸爸沒有幫他換過尿布或泡牛奶。他根本一點都不愛小孩,就算小孩跟著他,他也是只會把小孩丟回他老家讓他叔叔嬸嬸帶(他從小父母就離婚,他也是叔叔嬸嬸帶大的,到國中時期就讓他自生自滅了)所以,小孩跟著他的話,他也不會給他們任何的愛與關心。
想請問,如果哪天真的要走上法庭了,我的錄音帶足以當成家暴的證據嗎?那如果這樣的家暴錄音,法官還會把監護權判給有暴力傾向的他嗎?
答:
一、您先生是否願意離婚呢?這在妳的問題中我看不出來!然而您已經跟小孩搬回娘家住,這一點倒是還OK,並且未來可能家暴令會裁判下來,您應該不會再受到精神、肉體的傷害。
二、後續就先看您先生的舉動,如果他不想離婚,那他應該想辦法痛改前非,做好人讓你們看,再把你們接回去;而倘若他執迷不悟,仍然囂張故我,還是對你們母子未加聞問,那表示他大概不想要這段婚姻了,您再跟他提看看協議離婚的可能,如果他大男人主義很重,還是不放過您,那就只有走上法院判決離婚一途了!
三、要判決離婚,您的狀況可能較接近不堪同居之虐待,以及其他重大事由,這就要由您這邊來舉證了,您問題所提的錄音都可以拿來當做證據,此外,如果他此後對你們母子不給家用、棄之不顧,那更可以佐證有離婚之重大事由。
四、至於監護權的判定,法院現在都會聽取社會局人員的訪視報告意見,不見得依照經濟狀況的單一考量來判給父親或母親,所以請不用過度擔心!
五、請您上網找找您所在地是否有婦女會、婦女新知、勵馨文教基金會等單位,獲者去法院家庭暴力防治單一窗口找尋更進一步的協助,可能可以給妳更仔細的建議。
六、現在最重要的是,您要堅強、想辦法自食其力,不然您哪來的籌碼去爭取監護權呢?